2月17日,我公司收到了河南省科技厅、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、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,这是对我公司自主研发能力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成长性等的再次肯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我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后,三年内可享受按1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。
我公司自成立以来,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的研发和创新,2003年8月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。我公司将继续深耕电子认证服务业,坚持自主创新,为河南省建设创新型省份、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高地贡献力量。